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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墓旁吃席(下)

小说:过墓不忘作者:解方程字数:3075更新时间 : 2021-05-20 1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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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便跟斗眼讨了一个杯子,装满酒走到了朱巴皮的身边。拿下了堵在他嘴里的抹布,给他灌了一杯。

喝完酒的朱巴皮只觉得身体精神了些,骂道:“这个老王八蛋,累死胖爷我了。嘞的我生疼。”

叶小鱼笑了笑,说道:“忍忍吧。”说罢,还不忘使了个眼色,避开了李老板的伙计,小声耳语到,待会看我的眼色。

没错,此时的朱巴皮已经用锋利的石头把绳子剌开了,随时可以响应叶小鱼的行动。只是还在那里背着手,装作被捆绑的样子。

随后,问道:“鱼儿,他们说什么‘红烧肉’呐,吃饭了吗?”

叶小鱼无语,都到这个时候了,还是不忘了吃。

只是默声回道:“不是,那是他们的黑话,等出去了再跟你解释吧!”

这吃席面其实就是盗墓贼这一行的黑话。

斗眼说的吃现席,就是古董界中一桩颇为隐秘的交易手段,叶小鱼在他爷爷留给他的那本笔记中看到过相关的记载。

只是想不到,会有一天,竟然在这种身份背景下被自己亲眼见识了一回。

但凡是古董,主要的来源其实就是两种。一种是活人在世的时候,代代相传下来的物件。

再就是古代达官贵人,王侯将相一辈死后带进墓里,后来又被后人被挖出来的。

相比之下,二者的区别就是,前一种的传承较为分明。而后一种却不太好判断古董的真假。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你说这东西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宝贝,那该怎么证明确实如你所说的那样?外一你是编个瞎话来诓人的怎么办?要知道,有些出土的古董,其实本身并不值什么价钱,价值全在它的出处。

就好比同样的一粒瓜子,如果从小卖店买的话就一文不值。但若是从古埃及法老的木乃伊肚子里挖出来的话,那就贵逾千金,非同凡响了。

也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就有人想出了这个主意。那就是,先把墓地的位置给勘察好,把盗洞打到找好的墓室边上不动,然后放出消息,等到一些古董贩子到了现场,再当着他们的面去敲开墓室,最后就是把墓室里的东西给掏出来了,现掏现卖。

这样一来,过来买古董的也就能亲眼见到宝贝从坟里给起出来,自然就放心了许多,不必担心有假。

而以上的整个操作流程,在贩卖古董的行当里就被叫作“吃现席”。具体来讲,这个“席”的原意指的不是酒席,是芦席。至于芦席是干什么用的,那是旧社会里那个贫穷的年代,用来裹死人的,用来代替坟墓。

像李老板这样来买宝贝的,就叫做“做客的”,盗墓的则叫“跑堂的”,而“做东的”,自然就是指墓里的死人,或者说是大粽子。

所以,刚才斗眼的那一句“做东的不会离席”,吓得李老板等人都不敢吭声了。

像斗眼说今天吃的头锅是“红烧肉”,意思就是说,这是一座明朝的墓室。因为明太祖姓朱,所以就用红烧肉给隐喻了。头锅是说之前没有开过的盗洞,里面藏着好东西的概率很高。

大概那边又挖了十几分钟的样子,斗眼忽然眼睛一睁,把原本不大的眼睛,瞪得溜圆,说道:“见席了。”

李老板等人的目光即刻朝着盗洞的方向看去。看着看着,竟看到了两只灰败的死人手缓缓的伸了出来。

不会是墓主诈尸了,顺着盗洞爬了出来吧?这事可不是闹着玩的,有点瘆人。

众人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斗眼却哈哈大笑了起来,手里的手电筒子一晃,这才让众人看清,那手原来是刚刚下洞的那个小伙的。

此时的他全身沾满了墓泥,两手之间,还抱着一样东西,应该是这个墓穴主人的陪葬品。

看到这宝物,众人的眼睛均是一亮。看这跑堂的用两手紧紧的揽在怀中,说明这东西的尺寸绝对小不了。

这么大个宝贝儿,要是真的价值绝对小不了,算个好兆头。但李老板等人谁都没动,站在原地看着斗眼一个人跑了过去。

这是盗墓交易行当里的规矩。盗墓是盗墓的,卖古董是卖古董,二者份属两个行当,

所以,盗墓全程,买古董的不能去沾手,得等人家到墓窟窿里把那陪葬的宝贝送到自己的跟前,才能打眼去看。

这样一来,买古董的只算是买了来路不明的宝贝,不算是盗墓。据说,也就损不着阴德。实际上,也就是求个心理安慰。

从现代的法律角度来考虑,万一被警察叔叔盯上,到了东窗事发的时候,也最多算是个销赃,买脏的罪名,避重就轻。

之后,那个刚从盗洞里出来的瘦子继续说道:“把盗洞顶给携了吧,里面有个棺材,旁边摆的宝物不少,看样子,应该是个大肉粽子。太大了,洞口太小,宝贝拿不出来。”

“肉粽子?”叶小鱼暗吃一惊,难不成这地方还真是个明朝的墓不成?

这肉粽子同样是盗墓行当里的黑话,意思就是说墓室里有个浑身挂满宝贝的尸体,也就是墓主人。

斗眼和李老板等人听罢也是乐开了花,随即斗眼安排手下开始在盗洞的基础上,大挖特挖,直接干了一个底朝天。

斗眼走了过来,把东西接了出来,不一会又折返回来,小心翼翼的把那宝贝搁到地上,拿着手电来回去晃。

李老板凑过去一看,这东西原来是个瓶子,看样子是个花瓶。撇口,长颈,瓶腹处圆滚滚的,上面还印有荷花的纹理。但表面脏兮兮的,盖满了灰尘,看不出其成色。

斗眼早有准备,见状,先是掏出了一把毛刷,把那瓶子上头的泥土狠狠的刷了几道,又把那剩下的半瓶散装白酒打开,在上面取了块麋子皮,蘸着酒精细细的擦拭。

很快,这瓶子的釉色光泽就显了出来,纹饰也被擦的很是清楚,看起来气度不凡。

李老板的眼睛都看直了,根据这些特征,搞不好真的是个明瓶,那今晚可就没有白跑一趟了。

随后,李老板接过了斗眼递给他的那个大明器,打眼瞅了几下,虽然很喜欢,但也没看出来个所以然来,分人叫来了叶小鱼。

随即叶小鱼等人被李老板的伙计们强压着叫了过去。

作罢,李老板看着叶小鱼不怀好意的笑了笑,问道:“小兄弟,你给打眼瞧瞧,这玩意咋样。”

碍于时下,叶小鱼也没别的办法,只能接过李老板递给他的那个花瓶,左右晃晃,貌似专研了起来。

又用自己的大拇指反复擦拭那荷花的纹底,灰尘之下,那荷花的艳丽之感,悠然升起,变得更为绚烂。

只是,叶小鱼感觉有些奇怪,这荷花的纹底好像有些过于绚丽了。

自古以来,荷花就是出淤泥而不染丝毫的象征,洁白一身。又怎会如此的绚丽不堪,和世俗混为一谈。

果不其然,分毫之间,叶小鱼看出了端倪。这荷花纹底花瓶虽然看上去做工精细,与那明朝的古董做工有些相像,但说他是真的还是有些牵强。反而有些近代工艺的手法在里面。

兴许外行人或者入行不深的人会把他一时当成是明朝的物件,加上这环山背水的地方,黑灯瞎乎的,也是难以鉴别。但仔细专研之后,想必定会给出赝品的结论。

但叶小鱼不露声色,此时此刻的他能够观察得到。在他接过李老板手中花瓶的那一刻起,斗眼的手下都在无时无刻的紧紧盯着他,仿佛他的嘴里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被他们牢牢地把控着。

恐怕,此时的他如果说出这花瓶是高仿的赝品的话,对方能直接冲过来西安了自己灭口之后再做解释。

叶小鱼不促那个霉头。

随即,心里盘旋了几次,说道:“这荷花纹底花瓶做工甚是精湛,艳丽非凡。但这黑灯瞎火的,我实在是看不出个所以然来,至于价值吗?难以握定。”

李老板听罢,原本皱着的紧张眉头一下子就解开了,哈哈笑道:“真的就好,不值钱不要紧。这墓里还有其他宝贝呐,到时候,还请小兄弟帮着打打眼,瞧上一瞧。”

说罢,还不忘一手抢过叶小鱼手里的花瓶,握在怀里。

吃现席有个不成名的特点,那就是,在挖开墓室之前,谁都不知道里头到底是什么,到底有什么。

很有可能里面有稀世的珍宝,也有可能里面啥也没有,玩的就是一个心跳。

所以,过来淘古董的买家一般都是先付上一笔辛苦钱给盗墓的,也叫打赏,保证盗墓的不管挖没挖出来东西,都有一笔不错的保底收入,不至于白忙活一场。

另外还有一个用处,那就是排出座次。有的时候来的买家不是一家,那就只能价高者得,和拍卖有点像。谁的赏钱多,谁就能优先挑选从墓室里拿出来的宝贝。遇到财大气粗的,甚至会来个包桌,眼下李老板就是那个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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