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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损友

小说:重生奇迹年代作者:多胖了三五斤字数:2200更新时间 : 2020-07-14 13:08:39
  教学楼后面是学生宿舍。

  宋学明寝室在三楼,303。

  一个寝室十个人。

  宋学明是靠窗上铺,周建勤是他下铺。

  对面上铺徐辽远,下铺叶祖树。这两个人喜欢下象棋。

  中间靠西上铺赵清华,下铺刘海箫。

  赵清华学习很刻苦,只是成绩不佳。

  刘海箫喜欢音乐,床铺上常躺着一把吉他。

  宋学明有时会拿起来拨弄几下。

  303寝室,吉他弹得最好的是刘海箫,第二就是宋学明。

  饭菜要从食堂打来在寝室吃。

  徐辽远有从家里带来的好菜,鳗鲞炒肉片。

  大家都去徐辽远饭盒里抢菜。宋学明也抢了一粒肉片。

  他喜欢吃鳗鲞,本来要抢鳗鲞的,可惜动作慢了些。

  这帮强盗,下手太快了!

  吃过饭,宋学明正要端饭盒下去洗,看见对面教学楼有人拿着镜子往这边晃。

  宋学明站住了。

  叶祖树扑向窗口:“这是谁,晃谁呢?”

  “在晃我们寝室呢!这是谁?”徐辽远大叫。

  宋学明知道,拿镜子晃的女生是周小洁。

  晃的正是自己。

  这是个性格外向的女生。

  在上一世,她几次或明或暗向宋学明表白,宋学明却不敢越雷池一步。

  主要是宋学明不喜欢性格太外向的女生。

  周小洁给他的印象就是疯疯癫癫的,冷不丁就会做些出格的事情。

  这次晃镜子事件就是。

  “对面是我们班教室啊,晃镜子的是我们班女生。”说话的是林浩。他的床铺是靠门边上铺。

  林浩的优点是善于观察,缺点是话多。话多惹人厌。

  “宋学明,这晃的是你吧?”不得不说,林浩的脑子转得就是比别人快。

  上一世,303寝室最能折腾的就是林浩。

  做过很多事,赚了很多钱。最后在魔都沪海定居。

  徐辽远去过他家,回来四处说,“小洋楼花园别墅”,很羡慕。

  那个时候,303寝室有高三级段四大最:最能吹的林浩,块头最大的周建勤,象棋最好的徐辽远,长得最帅的宋学明。

  宋学明长得帅,成绩又好。不晃他晃谁?

  除了宋学明,寝室里其他九匹狼都疯了,趴在窗门边冲着对面狂嚎不止。

  镜子还在晃。

  隔壁寝室几位也冲了过来。

  先是冲着宋学明一阵嚎,然后又跑到窗门边。

  群狼齐嚎。天下奇观。

  前一世,宋学明既有虚荣心得到满足的窃喜,又有被人调侃打趣的懊恼。

  这一世,宋学明只有伤感。

  周小洁高考落榜后去了高建乐的天立电器厂,居然如鱼得水,很快就成了中层;六年后更成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从此目空一切,根本不把宋学明这个教书匠放在眼里。

  从前的风花雪月,成了横在她心头的一根刺。

  当时有多疯狂,以后就有多后悔。

  从此她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高中同学聚会。

  以示和过去一刀两断。

  知道了这些,宋学明如何不伤感。

  刘海箫还打趣他:“宋学明,你怎么不表示表示?”

  宋学明说:“人家只是晃着玩呢,别乱猜。”

  有冒失鬼冲着对面教室骂。

  吓得周小洁把镜子收起来了。

  宋学明下楼去。

  在一楼水槽处,宋学明碰见了李启华。

  李启华高一高二是宋学明同桌,高三分班分到了别班。

  李启华喜欢古诗词,书法写得特别好。

  宋学明也喜欢古诗词,两个人有共同语言。

  上一世,李启华高考考了两年没考上。宋学明去看他,鼓励他再读一年。他却说自己不再考了,要去打工。

  后来去了华光防爆电器有限公司,起先在车间干,不久就被提拔到管理层,又三年当了华光防爆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7年华光防爆电器有限公司上市,李启华是副总裁,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7%的股份。宋学明拿计算器算了算,2个多亿市值。

  那真的是个奇迹年代啊。

  宋学明只能这样感慨。

  “学明,听说你改考中专了,我也打算改过来,你看怎么样?”李启华一边洗着饭盒,一边问。

  宋学明被吓了一跳。

  李启华如果考中专,没准复读一年就考上了,那他还怎么当上市公司副总裁?

  不行,得阻止他,不然就是自己害了他。

  “启华,你不是喜欢古诗词吗,喜欢古诗词就去读大学的中文系,不要考中专,中专就是找个安稳工作而已,没什么大出息。”话一说完,宋学明就想:完了,明年再一次落榜的时候,李启华一定会恨死自己。

  “没出息你怎么读中专呢?”李启华疑问。

  “我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中专两年就毕业,早日走上社会早点为家庭做贡献。”这是事实。也是宋学明改考中专的另一个原因。

  “哦。”李启华完全理解了,“那我还是考大学吧。”

  宋学明如释重负。他可不想因为自己的重生,让李启华丢掉了上市公司副总裁这一显赫身份。

  上一世,华光防爆电器有限公司尚未发展壮大时,宋学明曾介绍过一个亲戚在那里上班,李启华很爽快就答应了。

  华光防爆电器有限公司上市前,李启华给宋学明打过一个电话,让他投一些钱在公司里。宋学明拒绝了。

  因为这两件事,宋学明记住了李启华的恩惠。

  不过他也没什么可以回馈的。上一世,李启华已经过得够好了。

  “学明,我新写了一首词,你要不要看一看?”洗好了饭盒李启华问。

  李启华之所以两年没考上大学,跟他这个兴趣爱好关系很大,喜欢时不时地写一些古诗词。时间精力都浪费在这上面了。

  为了不让李启华考上大学,宋学明觉得自己应该助长他对古诗词写作的兴趣,就说:“好啊,等一会去你教室看看。”

  他以为李启华新写的词放在教室里。

  没想到李启华说:“你想看现在就可以看啊。”

  说着将湿手往身上擦了擦,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递给宋学明。

  宋学明看词。

  词名《水调歌头˙明月照孤松》。

  李启华紧张地看着宋学明,生怕他做出不好的评价。

  宋学明看完了词。内心是很不以为然的,写得太稚嫩了。也不知道上一世自己怎么会认为写得好,以致被李启华引为知音。

  心里这样想,脸上宋学明却没有流露出来,反而赞叹着说:“好词啊,好词!”

  然后举了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去分析这首词为什么好。

  李启华高兴得两眼放光,内心深处更是将宋学明引为了第一知己。

  真是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宋学明。

  宋学明见了他这个样子,就知道他这两年是别想考上大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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