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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八章 刮地皮

小说:修仙有芯片作者:蟹话虾写字数:2036更新时间 : 2020-07-31 20:12:05
  浓郁的血腥气冲天而起,徘徊于半空,久久不散,这巨大的动静,方圆数里之内,清晰可见。

  尽管遍地血尸,对于饥渴的地窟生物而言,是一个难以抗拒的诱惑,但一直到战场上尘埃落定,也没有不开眼的食腐动物赶来。

  两个族群血拼后产生的尸气、死气、血气,过于浓郁,吓退了每一个想来捡漏的地窟生物。

  所以,摸尸时,陈沫很幸运的,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干扰。

  剥下几张最优质的血狼皮,陈沫兴致高涨,只觉一手策划的两族争斗计划十分完美。

  “不费吹灰之力,便解决了数百个地窟生物,单单遗骸,就可以卖出上千低阶灵石!”

  “这还不算等会儿前往血狼巢穴的收获!”

  陈沫兴奋极了,简单地估算了一下,发现这种“灭族掠夺”比安安心心给蛊溪养虫子来钱快多了。

  “难怪魔门之中,不注重种田、养殖等耗时耗力的发展方式,实在是掠夺资源的效率太高,手头紧时,直接去抢便是了,整个西海岸,可供选择的劫掠目标太多,有异族、乾元帝国、正道……”

  第一次亲历掠夺,陈沫对魔门“以万物为韭菜、奉养自身”的行事法则有了切身体会,心底埋下了一颗“贪婪掠夺”的种子。

  “滴!不建议宿主像蝗虫过境一般到处掠夺资源,风险太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芯片给蠢蠢欲动的陈沫浇了盆透心凉的冷水,提醒他现在只有区区练气三层的修为,尚需“苟且发育”。

  “滴!为防止此地的血腥气过于浓郁,引来练气十二层乃至神通期生物的注意,建议宿主加快清扫战场的速度,争分夺秒地前往血狼巢穴,搜刮战利品。”

  闻言一惊,陈沫加快了手上的动作,甚至一心三用,在后背上凝聚出两条阴灵气手臂,再加上双手,四条胳膊一同开工,剥下来一张又一张的血狼皮。

  这些都是上好的皮料,丝般柔滑,又有一股天然的温热,可是不少女性练气士推崇的贴身衣物原料,相较于售卖给男性练气士,单价高了一成左右。

  因而,陈沫在剥皮之时,格外细致,不忍心破坏血狼皮原有的纹路。

  只可惜,品相完好的,终究是少数,大部分血狼皮,上面都是坑坑洼洼的地蜥人牙齿印与爪痕。

  化血之阵仍在运行,一点点汇聚着战场上空弥漫的血气,最后,在陈沫身前凝聚成一颗红彤彤的珠子——凝血珠。

  凝血珠只有黄豆大小,可它却蕴含着充沛的能量,由地蜥人与血狼的累累白骨所铸就,对于魔道修士而言,是祭炼污秽法宝的上好素材。

  “滴!凝血珠,可内服、碾碎外敷、液化浇灌阴属性灵材,用处多多,而且每次杀戮之后,宿主还可萃取死尸体内的新鲜血液融入凝血珠,提高其质量,建议宿主注意日常积累。”

  通过压缩、萃取之法,这枚凝血珠的品阶还可以继续提高,甚至当它内部的气血之力积攒到了一定程度,本身就成了一件至邪至阴的法宝,单单让对手望上两眼,就会心神失控,战力全无。

  “收”

  刚刚用来击杀血狼王的血龙虚影,血嘴一张,含住了这颗晶莹剔透的凝血珠,一摆龙尾,献宝似地将它衔到陈沫手上。

  这一刻,战场上的最后一缕血气烟消云散,化血之阵也失去了维持运转的动力源,就此崩溃。

  凝血珠滴溜溜地在陈沫手心里打着旋儿,并散发出诱人的红光,隐隐约约之中,陈沫听到了一个蛊惑他不断杀戮的声音,内心涌现一股强烈的嗜血欲望。

  “滴!宿主肾上腺的分泌速度加快,心血管流速提高47%,受到凝血珠的精神刺激,容易产生破坏欲望,建议宿主以木属性灵盒,封印凝血珠!”

  陈沫心中骇然,一把攥住了凝血珠,将它的血光遮掩住:

  “魔道之物,果然步步惊心,若是真的被它迷了心窍,就会堕落成永不停歇的杀胚,到时候,举世皆敌!”

  看不到血光,陈沫却能感觉到,手里像是捏着一枚跳动的“心脏”,它的频率还与自身的呼吸一致,不断地传出“杀、杀、杀”的魔音。

  周围的一切,在陈沫的视线中,仿佛都蒙上了一层薄薄的血光,透露出一股不祥。

  好在,陈沫及时从储物袋中取出了一个由百年槐树主干制成的木匣,盖子一盖,凝血珠与自身的联系便被断开了。

  “世界终于清净了!”

  陈沫长长一叹,颇觉神清气爽,也不用在木匣上贴封条,就将它放回了储物袋。

  这巴掌大小的简易木匣,还是陈沫在百年槐树树干上挖了一块上好材料,手工制作的,没有铭刻任何封禁灵纹,浑然天成。

  但它却因槐树树干本身的材质不错,天然具备锁阴、聚阴功能,将凝血珠内部的各类负面能量,全部关在了匣子之中。

  “对了,地蜥人部落也不能忘了搜刮,那颗百年槐树就很不错,全砍了切片带走!”

  陈沫无比贪婪,不但要灭族,还要断了地蜥人的族中“圣物”——百年槐树,它们部落的图腾。

  如此一来,即使有幸存的地蜥人回到槐树林,也没有本事重建部落了,算是彻彻底底从地窟世界除名了。

  “滴!返回地蜥人部落搜刮灵材,纯属本末倒置,宿主不要拣了芝麻丢了西瓜!血狼群的实力略胜于地蜥人部落,应先去前者的巢穴搜刮灵材。”

  芯片的所有建议,都是以宿主利益最大化为唯一准则的,陈沫也没多想,从善如流,按照它推算出的路线,一路小跑着去搜刮血狼巢穴。

  距离血狼群倾巢而出,也不过一个时辰的功夫,巢穴中仍充斥着血狼身上特有的腥臊气,因而没有外来生物捷足先登。

  陈沫是血狼群定居于此后,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活着进入此地的非狼生物!

  一路弯弯绕绕,陈沫终于在一个地坑底部,找到了血狼王的居所,也就是血狼巢穴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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