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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剑阵(4)

小说:漫漫仙路奇葩多作者:半伤不破字数:3191更新时间 : 2019-02-28 16:07:42
  如果说自虐能变强,恐怕不少渴望力量的家伙都会这么干。

  但我们的林小哥儿不太一样。

  这家伙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事会下点苦工,若是不感兴趣,即使再重要,他也不会太过关注。

  ——比如高考。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明知道学习好将来有个好前程,可就是不感兴趣,不然何苦在酒店刷盘子洗碗混好几年才混出头?

  在上辈子,随性而为不是什么好习惯,但在这个讲究缘分的世界里,随性似乎是很难得的品质。

  修士有太多影响他们判断的因素,纲常礼法也好,自尊傲气也罢,这些都是让修士无法随性而为的因素之一。

  仗剑而行,引吭高歌,看似逍遥的背后隐藏了多少无奈恐怕只有自己知道。

  如此看来,生性随意疲惫懒散的林天赐反而有几分逍遥的意思。

  这货非常的随性,或者干脆叫懒。

  刚刚发现剑阵能让他领悟三昧真火,颇想领略一番能把孙猴子烧跑的火在自己手中是何等的牛逼,所以干劲很高。

  但很快,等技能解锁,这货就没兴趣再去挑战了。

  而且解锁的技能也不是三昧真火,而是一个火灵咒的上位法术名叫炎杀术。

  法术启动,目标地点喷出三丈高的火柱,看上去不错但依旧不如三昧真火。

  这东西跟冉青莲用过的烟雨术一样,算是五行法咒的进阶法术,无法通过秘籍或口传心教学习,只能自己领悟。

  估计继续解锁就该是三昧真火,但林天赐受够被九尾狐用各种体位烧成灰,以及被剑阵弹飞的快感。

  单凭炎杀术干不过人家的三昧真火啊……

  至于其他的剑林天赐也试过一些,出来的怪物和敌人各不相同,甚至有修士存在。但都没有领悟什么新技能的迹象,他试过两次也就放弃了。

  正所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他本人对此倒是没什么遗憾的。

  不管怎么说,学会个新法术还是令人高兴的事,只是仍然没有突破剑阵的办法。

  相比林天赐,铁宁就显得十分执着。

  他至今为止仍然对着一把黑色的长剑不停的发起冲击,简直就是个百折不挠的小强。

  林天赐可没有那么死脑筋,反正还有别的路可以走,干嘛非要硬碰硬?

  “林师兄,如果我没算错的话,剑柄上缠着白布的剑应该比较容易过。”

  冉青莲擦擦脸上的汗,又道:

  “黑布对应武,白布对应文。根据推测,你左手边那把带着金色剑穗的剑是最简单的。”

  话说回来,林天赐还真没有试着拔过那些缠着白布的剑,因为那些剑都不是仙剑,而是普通的凡铁。

  凡铁再锋利,也不具备仙剑的诸多品质,一开始林天赐以为那些剑都是布阵之人留下的陷阱,毕竟凡铁的剑好像很脆弱的样子,示敌以弱可是陷阱布置的常识。

  两人交谈时并未放轻声音,以修士六识的敏感度,另一边的铁宁一定听得到。不过对方毫不在意,他属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主儿,根本不屑用什么偷奸取巧的手段。

  他不愿意用,林天赐愿意啊。

  结果一样,有偷懒的办法为什么不用?

  或许,没脸没皮这点也算优点吧……

  –‐‐——–‐‐——

  和九尾狐那次一样,手碰到剑柄的一瞬间,眼前景物再次变化。

  这一次林天赐看到面前跪着个身着囚衣的女人,两侧还各有一排手持哨棒的衙役。

  “威~!武~!”

  林天赐:“……“

  这次换成了来升堂审案的县官?

  自己身穿官袍,头戴乌纱,腰间还悬着一把剑,正是那把冉青莲说最简单的那边一把。

  头顶挂着‘明镜高悬’的牌匾,结合现场这一情况,只要不瞎就能看出来。

  土行宗真是越来越会玩儿了……

  按照流程,林天赐此时应该拍一下惊堂木,然后拿腔拿调的来一句‘堂下何人?’,不过装腔作势之前他选择先低头看看案板上那一卷卷宗。

  莫名其妙被扔进来,两眼一抹黑,至少先搞清楚下面跪着的人犯了什么事儿再说。

  卷宗写的很简单,就是一起与人通奸后谋杀亲夫的案子。

  有人报案说在河边发现一具男尸,经人辨认确定死者姓王,附近村民。并经过走访得知其妻子马氏曾经被人看见与同村的另一名叫做宋姓的男子行为亲密,故而判定为奸夫**通奸杀人。

  林天赐不太了解古代的刑事案子如何定罪,单凭这一点虽然有怀疑但也不应该这么简单的拿人吧?

  事实上单凭这一点确实足够了。

  卷宗上留有众多目击相亲的口供,纷纷表示目睹过马氏与其他男人在一起过,加上她这人本身风评就不好,众口铄金之下难免嫌疑最高。

  话虽如此,没有直接证据就这么定罪有点太草率。

  卷宗后面多是口供,而且大多雷同,林天赐从头到尾看过后表示蛋疼。

  老子真不是福尔摩……呃,天朝这边应该是宋慈,可不管咋说,我不会审案啊。

  不过这一幻境的节奏很明显是要他找出真相,再不擅长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堂下之人可知罪?”

  捏着腔调,林天赐回忆以前看电视剧时县官们的表现问道。

  “大人,民妇冤枉啊!”

  马氏约莫三十出头,生的美貌艳丽,即使身着囚服依旧不减风韵,一举一动都表现出成熟女子的魅力,难怪会被人嚼舌根。

  “你有何冤情?”

  “民妇一向恪守妇道没有和人通奸,更没有杀害丈夫,请大人明察。”

  一边说一边暗自流泪,当得起我见犹怜。

  即使卷宗上的口供证据不足,也不能仅凭犯人的一句变白就彻底翻案,还需要更多线索和证据。

  被赶鸭子上架的林天赐试着冲捕头说了句:

  “传证物。”

  结果还真让他蒙对了,捕头应了声跑去传唤,不久便由两名衙役抬着一个担架进来。

  “大人,受害人尸身带到。”

  林天赐捏着鼻子点点头,鬼知道人死了多久,那味道简直爽。

  “死者死因如何?”

  “回大人,死者显是被人灌入麻药,后打断四肢,再以火烧致死,最后抛尸江中。”

  卧了个大槽,这是多大仇?

  不过话说回来,单凭一个女子恐怕做不到后面那些工序。

  不管是打断人的四肢还是放火烧死,到最后抛尸,这都需要很大的体力以及心理素质,就算堂下跪着的女子心如蛇蝎,这体力恐怕也没辙。

  “另一名嫌犯可带到?”

  “回大人,宋某连夜出逃,下官已发下海捕文书”

  如此看来情况已经很明朗了啊。

  林天赐挠头不已。

  通奸杀人,奸夫见事情败露连夜出逃,留下没来的跑的马氏被抓。

  不过还是有疑点。

  既然奸夫以霸占人妻为名杀人害命,事情败露后至少应该带马氏一起跑吧,不然他图什么?

  或许可以解释为当时情况紧急,没机会带马氏一起跑路,但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先开蒙布,本官要亲自验尸。”

  林天赐上辈子主要以刷盘子切菜为主业,这验尸自然是专业不对口儿。不过他也看过一些电视剧,比如少年包三天跟洗冤录什么的,希望凭这些知识就有机会破案吧。

  蒙布之下的那具男尸已经完全的面目全非,造火烤致皮肉脱落溃烂。不过仵作所说受害人被打断四肢这点倒是没说错,他的四肢有明显的骨折断裂痕迹,怪异的扭曲着。

  “死亡时间是什么时候?”

  “因河水浸泡无法确定准确时间,不过有村民口供说五日前曾有人见过死者去药房抓药,此后便没见过了。”

  古代不比现代,死亡时间不好判断,加上被河水泡过,更是难上加难。

  “抓药?他去抓了什么药?”

  这话是问马氏的,而她却一脸茫然的表情:

  “民妇不知,五日前丈夫离家此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不管是演技还是确实不知,死者最后出现的线索应该再看看才对。

  “药房目击者在不在?”

  “在,他于后堂候着。”

  “让他上来。”

  目击者是个药房的伙计,行礼之后对林天赐道:

  “大人,死者五日前曾经来我药房抓药,是小的给他捡的。”

  “都是些什么药?”

  “这是药方,请大人过目。”

  他从怀里摸出一叠纸,由衙役送上来。

  林天赐的丹药医方学的一般,不过他认得出这些药加在一起相当于强力麻醉药的效果。

  可药方有点奇怪。

  药方用的纸时间不短了,整张纸满是泛黄的痕迹。

  像是看出林天赐的疑惑,药房伙计道:

  “死者说这是妻子娘家祖传的秘方,用来治疗风湿痛。”

  “死者有风湿病?”

  马氏答道:

  “夫君确实有风湿骨痛,但民妇从不知道有什么家传秘方。”

  证据越多,就对马氏越不利。

  怎么看都是妻子用麻醉药的药方忽悠说是治疗风湿骨痛的药让丈夫去买,等麻晕了他再伙同奸夫杀人。

  冉师妹晃点我啊,哪里简单了?

  好吧,比起单挑九尾狐来说确实简单一些。

  如果说通过这个幻境的条件是帮马氏翻供的话,那就必须找到马氏不是犯人的证据。可现在提上来的证据全是对她不利的。

  犹豫一下,林天赐向捕头问道:

  “还有没有其他的物证?是否找到案发现场?”

  “回大人,案发现场在村外小山上的一处树林中,衙役搜山时发现一处火烤过的痕迹”

  “我想到案发现场看看。”

  话音刚落,眼前的景物再次一换,随即从公堂变成一片树林。

  这幻境还真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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