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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天大的讽刺

小说:桃花爱作者:宇文川穹字数:2092更新时间 : 2019-01-01 09:00:00
  离婚了,聪聪跟谁?

  如果跟她,时间上、经济上,她都不足以完全胜任。

  那么,肯定会把孩子长期放在娘家,她自己也会长期住娘家,那会给父母亲增添许多烦恼和负担,这是素兰不愿意的。

  如果聪聪判给林正宇,他要开车,势必聪聪会放在薛家桥长大,那么,聪聪会被教育成第二个林正宇,可以说,会和林正宇一模一样。

  想到这里,素兰心里打了个寒噤。

  怎么办?

  素兰心里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她对林正宇那边瞄了一眼,他黑着脸,显得很不耐烦、很不高兴。

  素兰心里冷了一下。也许,他迫不及待要和她离婚吧?

  她走到吵架的那间办公室,想问问工作人员还有多久,如果中午之前帮他们办理不了,要不就明天来吧。

  她想和母亲商量一下,想听听母亲的看法。

  但里面吵得正酣,工作人员不在,也许被吵晕了头,出去透气了,或者,去上卫生间了。

  素兰又开始徘徊,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不想失去孩子的抚养权,但又怕自己没有能力抚养,越发连累父母受苦。

  纠结的内心,仍然拿不定主意。

  她慢慢走出镇政府的大门,心冰凉而落寞。

  这是什么际遇?

  当年下了无比的决心,停薪留职来投奔他,因为一幅布帘他竟然要同她离婚?

  说出来,真是一个天大的讽刺!

  素兰走得很慢,来时的愤怒、勇敢全变成了悲伤。她走到公路边,招停了一辆中巴车,她想回去了。

  还是她来做这个妥协吧。

  在这种事上,总要有一个人先让步的,如果因一时之气离婚了,两个大人都可以再重新组织家庭,可孩子怎么办?他跟着谁?

  孩子太可怜了!

  聪聪不是自己要来到这个世界的,是因为他们曾经相爱才会来到这个世界的,所以,素兰不能放弃他,她要尽到责任。

  她想好了,离婚这件事,就让她当逃兵罢。

  一两个小时后,林正宇回来了。

  素兰不理他,没什么好说的,他也不说话,两人互不理睬。

  周一早上,素兰回单位上班了。

  这一周,素兰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心:同意林正宇的,把聪聪放到薛家桥去带。

  她听够了林正宇和他的家人说的如许多的风凉话,她再也不想听了。

  孩子在薛家桥带得好不好,她也顾不上了。

  其实,她恨不得即刻和他离婚。

  她受不了他,一天一包烟,她听见打火机刮得响就烦躁,还有嚼槟榔。

  37#车上的售票员都说了,嚼槟榔没有好处,他都已经戒了。

  还有一点素兰极不喜欢的是,林正宇喜欢和女同事界限不清,还自诩为不拘小节。

  譬如和他跑前后车的95#车上的唐秋香,是售票员,她是个吃货。

  他们的公交车每两个月抓一次阄,头一个月按正序跑车,第二个月按倒序跑车,两个月后再重新抓阄,决定跑车顺序。

  也就是说,林正宇和唐秋香至少要两个月挨在一起跑车。

  状况常常发生在下午,下午休息的时间更长一些,唐秋香喜欢买零食吃。

  有一回,她正在啃煮熟的玉米棒子,林正宇在自己车上看到她正在啃,几步从车上跨下去,跑上她的车,一把就抓过唐秋香手里的玉米棒子,啃起来。

  素兰看得泛酸水,“林正宇,你好意思啊,唐姐吃过的东西,你抢过来吃?”

  “那有什么呢?我正好肚子饿了。”

  还有一回,他们一起在汽修餐馆吃中饭,四方桌,林正宇和唐秋香对坐着,素兰坐在北面。

  林正宇一把拿过唐秋香面前的一次性塑料杯,把她喝了一半的水喝光了。

  “林正宇,你这样喝水等于间接接吻,你不知道吗?”素兰问他。

  “那有什么的?我口渴了。”他满不以为然。

  “你口渴了自己去倒水呀!”素兰不高兴地说。

  每当这样的情形发生时,唐秋香就似乎有点害羞地笑笑。

  她比林正宇大三岁,是一个圆脸蛋、圆眼睛、矮矮胖胖的女人,但皮肤好,白里透红。

  还有一次,她的车刚一停稳,她就站在前门口望着林正宇车上喊,“小机八,我买的鸭舌子,你吃不吃?”

  林正宇就像是听到呼唤的小狗狗一样,“呼”地跑了过去,两个人站在一起,你一片、我一片地吃起来。

  “小机八,这个不便宜呢,80块钱一斤,老子晓得你个好吃佬喜欢吃这个。”唐秋香说道。

  她不喊李素兰吃,林正宇也不喊李素兰吃,就当她不存在。

  素兰对这些酱板菜、卤货向来没有兴趣,但他们这样的行为太不妥当了吧?

  但他们觉得很正常!

  “什么素质?我呸!”素兰在心里啐道。

  裂痕就是这样一次次变大,心就这样一步步变冷了。

  后来,林正宇和唐秋香更加熟悉起来。

  唐秋香车上一直请的司机,她是和妹妹一起承包的车辆,两人轮换卖票。

  自从林正宇休息时给她开过一天车后,唐秋香就指定以后林正宇休息都固定给她车上代班。

  起初,素兰并没有阻拦。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

  周五那天,素兰提前回家了,以往她都是下午下班后动身回善德市。

  刚好那天有一个同事要到善德市买东西,中午时分她就坐同事的顺风车到了家。

  这天林正宇休息,但儿子和他都不在家。

  母亲说,他带着孩子出去玩了。

  “玩?到哪里去玩了?”她问母亲。

  “好像是说以前你们租房子的那边。”

  素兰赶紧给他打电话,“林正宇,聪聪在哪里?”

  “他和我在一起。”

  “你在哪里?”

  “我在金线宾馆。”

  “好,我马上来。”

  素兰果断地挂掉电话,飞快跑下楼,拦了一辆出租车。

  金线宾馆就是以前他们住的那边,在十字路口菜场的正对面。

  素兰赶到十字路口,又给林正宇打了一个电话。

  “是在宾馆里吗?”

  “不是,在对面二楼的茶楼里。”

  “聪聪呢,他也在茶楼里?”

  “唐秋香带他出去买吃的了。”

  “位置?”

  “应该是胖子水果超市。”

  素兰往前走,看到唐秋香身旁走着聪聪,她一手提着一个麒麟西瓜,一手拿着一根广西黑皮甘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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