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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生肖牛(二)

小说:换世荒渺录作者:龙吟QK字数:3426更新时间 : 2020-12-03 10:34:00
粘稠腥红的液体从刀身上滴落而下,点染在干燥的肌肤上,荡漾开如曼陀罗花般的痕迹,一阵彻骨的恶寒涌上心头,男人痛苦地低头跪地干呕。

        好冷,身体好像堕入冰窟,每一条血管,每一个细胞都要冻结了,浅薄的意识勾勒出层层混乱的意象。

            “我……我杀人了……”陈东感觉自己视觉涣散,周遭的一切变得无比模糊,映入眼帘的只有那骇人的深红。

        ……

        血染蛮荒,情动九州。

        虽为着目,意已成画。

        神州是一个泛称,不仅仅是华夏大地,东瀛,高丽,天竺,西域等等都算是神州的一部分。而在汉人的观念中,汉地就是世界的中心,其外之地皆为蛮夷,长城以北,昆仑以西,涯角以东,归墟以南皆为外地,并称“天外天”。

        北蛮所在的大草原若按九州分类,为瀚州。广袤的腾阿珂草原与乌兰布统草原曾是蛮族皇家木兰围场区,这里除了辽阔的草原,还有幽静的白桦林、世界珍稀树种沙地云杉;有滦河源头、金莲花滩在内的六万亩湿地,北淼河绵延其间,孕育了草原上的生命与文明。

        史书上的南北朝,是一个悲哀的时代,天道崩坏,神州割据,江湖动荡,战争迭起,民不聊生;说书里的南北朝,是个伟大的时代,文化交融,英杰辈出,绚丽夺目。

        但此时,英雄们刚刚诞生在钢铁的摇篮中,世界在动荡和战火中苦苦挣扎。

        陈东放下牛鞭,趴在柔软的草丘上,眺望苍穹的西方。

        西方落日余晖浅没出山脊,大地苍黄。

        坤夷的大人常说世子陈东·阿弥撒·伽罗尔是一个奇怪的孩子,明明是大君的次子,从小精通刀技,运动天赋出众,但丝毫没有蛮族人的骁勇的性格。不敢杀生,看到鲜血就会感到眩晕;不敢赛马,生怕摔断骨头,更别提挥舞着长刀驰骋在战场上收割敌人的生命了。

        明明身为皇室贵族,住在百鸟雕纹的银色帐篷里,却丝毫没有贵族的觉悟,王位争夺,在哥哥弟弟的明争暗斗中陈东永远是被欺负的那一方。牛羊的分配被削减,那达慕大会上有意的挑衅羞辱,陈东不但不恼,还常常将自己亲手烤得外焦里嫩,香气盎然的肥牛肉命下人用草布包起,骑上快马给兄弟们送去品尝孜然美味,却不知倾入心血的料理被人怀疑是报复的毒药而扔弃到了狼窝里。

        别人对这种行为常常嗤之以鼻,以德报怨?以和为贵?这是汉人才干的事,在蛮族,这不是君子,而是懦夫。

        陈东今年已经十五岁了,别的贵族孩子已经开始学习管理,军书,用更锋利的刀,骑更快的马,预选更美丽的女孩子,做一个贵族该做的事情,凌驾在其他人之上的上位者该做的事情。而陈东还像一个平头百姓般,白日照常跟贵族的孩子们练刀法,体术,马术,日暮黄昏时就喜欢骑上自己老牛去牧草,在山丘上静静地看日落。

        看着羊群如白云棉花般漫过山坡,篝火在夜空中渐渐升腾,最后冲天而起驱散灰黯,就这样日复一日,看着月出日落,草长莺飞。

        “小小年纪就有老牛般辛勤牧民的风范了。”大君某次出征前,曾骑着铁甲战马在远处望了这个二儿子一眼,笑着摇摇头。

        后来大君来的次数渐少了,随之而至的,兄弟间的刁难也少了许多,贵族间投来的目光也变得漫不经心。

        只见落日给白云渡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云间有光如金缕般迸射而出,如一柄绝世神剑映射星耀的辉芒。风忽如其来,流云四散变化,雄狮,猛虎和巨龙在云间隐现,紧接着有大群燃烧着的骏马驰骋过浩瀚的天穹,其后有苍红色的云朵追赶其后,瑰丽至极。

        太阳终于落了下去,草原上黯淡起来。今夜云多,想必是见不着月亮了,但陈东默默将目光投向北边的氓山,一颗硕大的星辰挂在夜幕中,不明亮,却极其显眼。

        部落中的巫师曾告诉陈东,这是北辰星,它的出现意味着战争。

        陈东一直觉得这些巫师好神奇,听说他们来自于西域的楼兰国,拥有参透星相预言事物的能力,受到盘鞑天神的号召前来相助天选之子——自己的父王,自从得到他们,坤夷从一个二流部落在短短十几年脱胎成了这片草原上最强大的势力,成为帕格木议会(蛮族针对汉族而组织的统一战线联盟)的首脑。

        至此,巫师的威信极高,被称为“盘鞑天神的使者”,从出征到祭祀,从牧民到贵族,无一不把巫师的话奉为神谕。

        “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天寒夜长,风气萧索,鸿雁于征,草木黄落。陶子将辞逆旅之馆,永归于本宅。故人凄其相悲,同祖行于今夕……”陈东闭上眼,细嗅青草的芳香,嘴里念念有词。他听汉使说,那是汉族一位很有名的大文豪,好像叫什么渊明……

        他从小就对长城那边的汉族有着极大的好奇,每当有汉使来访,陈东总会偷偷过去看,他发现汉人和蛮族人长得也有所不同:汉族人上眼睑脂肪厚的情况比蒙古人多,蛮族人苹果肌丰满,显得脸蛋圆润饱满,但颧骨会过高,汉人的苹果肌干瘪,脸部显得扁平。在鼻子方面,蛮族人与汉人的差异不大,都是塌鼻子和高鼻梁并存,但蛮族人中驼峰鼻,鹰钩鼻的比例比汉人多,汉人中鼻孔上翻的比例比蒙古人多。同样塌鼻子,蒙古人往往只是鼻梁低,而汉人往往则伴随鼻翼宽、鼻头肥厚、鼻孔上翻的特征。

        他的父王,也就是现在蛮族的大君——陈穷·阿弥渡·伽罗尔,见他儿子少有的好奇,便在每次汉使来访后挑出那么两三件礼物送给陈东,可没把他高兴坏了,当时大君就哈哈大笑:“阿弥撒,你真是我五个儿子里最好养的那个。”

        陈东很敬爱自己的父亲,不只因为他是草原的大君,执行盘鞑天神的意志;是蛮族的首领,人人都敬畏的“翼苍狼王”,而更是因为他即使日理万机也会将那褶皱的感情匀一点给他这个“没出息的儿子”。

        “我将来可以当蛮族的使者啊,不必上战场与人厮杀,不必勾心斗角,还可以前往梦寐以往的汉地,可以分担父王的负担……”陈东睁开眼望着深邃的夜空,眸子却是一亮。

        他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舒展一下筋骨,全身关节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

        “今年那达慕大会已经不到一个星期了,只要我在大会上争取个前三的成绩,说不定就可以让父王同意了!”想通事情,陈东不由变得神采奕奕。

        那达慕大会是蛮族人民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在每年七八月举行,内容有摔跤、赛马、射箭、歌舞以及贸易活动。“那达慕”,蒙语是“娱乐”或“游戏”的意思。那达慕大会,传说始于汉代。王昭君出塞时,草原人民就曾以这种盛大的活动迎接过她。陈东作为大君的儿子,流着盘鞑天神的圣血,是每年都要参加的,而陈东一共参加了两届少年组的竞赛,皆获得了前五的成绩。

        当然,他没得第一名,是因为比赛的前四名都是他的亲兄弟。

        天空中最后一丝光明被暮色吞没。

        火烧般的云霞黯淡了下去,铁灰色的阴霾占据了半个天空,夜幕降临。

        “明明是夏天,晚上还是凉得发颤啊…”陈东捏了捏手腕上的黑色豹尾绳,感到凉风袭来,便披上了沁月为他准备的御风的狐裘。

        忽然,陈东听到一阵断断续续的声响,像承载着柴草堆的木车倾倒,又像涓涓细流在翻腾。

        “是马鬃琴和曉吟鼓吗?好像又有点不同……”陈东这样想着,循声而望,看到自己帐篷西南方的牧民群泛起了昏红的光泽,点缀了无际黑暗,那些红点好似在游走,类似乐器交响的声音愈发的大,像是人们举着火把载歌载舞。

        “是阿珂她们的帐篷,她们举行活动咋都不叫我呢?”陈东认得所有住在自己旁边的牧民篷落以及每个牧民的名字,他从小就喜欢跟牧民们打成一片,跟牧民孩童跳羊骑马背着木质的弹弓去草原上射雀儿,全然没有贵族架子,而牧民们也对他喜爱有加,谁家的母马挤得第一批新鲜马奶都会送一大份给陈东的银色帐篷。

        “吁~”陈东好奇心起,便吹起马哨,声音一落,阴影处便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幽灵般的魔影闪至身前——是一匹黑色骏马。其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颈部上方流下的汗似鲜血,深邃的眼眸映着凌厉的光。

        这匹汗血宝马是父王送给陈东的15岁礼物,其实也不算送,当时坤夷覆灭了青岩部,掠得数匹汗血宝马作为战利品。大君为鼓励部族年轻辈,便举行了一场马术比赛,陈东当时不晓得这事,也对赛马没有兴趣。而沁月见陈东的配马太老也太普通不符合世子身份,为了提起陈东的兴趣便趁着生日临近骗他说父王想送自己一匹汗血宝马作为生日礼物,但陈东必须要像勇敢的蛮族战士那样,靠自己的实力去拿。

        陈东一听,兴致勃勃,因为认定是父亲送给自己的东西,较量马术时便不再谦让着哥哥弟弟,以一种绝对的优势取得头名,一鸣惊人。当然,直到现在陈东仍认为这是父王给的生日礼物。

        这匹黑鬃的汗血宝马便归了他,好不容易花了半个月才将其驯服,陈东为其取名为“墨离”。

        “吁~”骏马墨离长嘶一声,乖巧地垂下脑袋甩甩尾。

        “哈哈,墨离你真可爱!”陈东笑嘻嘻地揉揉它额上的软鬃,翻身一跨而上,“走,咱们去看看阿珂她们在做什么游戏!”

        马蹄跃动,几息之间便到了那泛光部落的两三百米外,陈东也终于看清了那些昏红的光,可只看一眼,瞳孔便剧烈一缩。

        “不…不要……”他只觉得心头的血肉被璇玑刀狠狠一扭,一股撕心裂肺的剧痛涌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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